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共建文明县城,同享幸福生活,是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文明县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最高的荣誉称号。我们要以“爱古城、讲诚信,争做文明平遥人”为主题,积极响应县委政府的号召,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建设美好的家园是我们的责任,我们的义务,我们的光荣。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为创建文明和谐县城出一份力,争一份光。为此,谨向全县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县城因我更文明。广大市民要认真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催人奋进的舆论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交往环境、身心愉悦的工作环境,遵守市民行为规范和文明公约,革除陋习,倡导文明,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展现文化平遥、文明平遥、魅力平遥的良好形象。 二、从我做起,社会因我更和谐。广大市民要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切实遵守法律和各项行为守则,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自觉同一切不文明言行作斗争,共同维护县城良好形象。守秩序,共建法治之城;讲卫生,共建健康之城;护环境,共建生态之城;有礼貌,共建礼仪之城;重信用,共建诚信之城;献爱心,共建友善之城。 三、从我做起,环境因我更清洁。广大市民要积极创建文明商店、绿色庭院,做到店内、院内干净整洁、物料堆放有序、室内干净卫生、窗明几净,创建好绿色文明街道,做到无脏水外流、无私搭乱建、无乱倒垃圾,不损坏公共设施,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街道整洁干净,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四、从我做起,交通因我更畅通。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车、文明乘车、尊老爱幼、礼让三先,不违章超速、不酒后开车、不争道抢行、不乱停车辆、不闯红灯、不乱鸣笛,不乱穿马路,不跨越隔栏,不践踏草坪,不欺行霸市,不乱摆摊点,不占道经营,共同建设畅通有序的平安大道。 文明县城呼唤文明市民,文明市民创造文明县城。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辛勤劳动和智慧,为创建文明和谐县城,为建设国际更具知名度,国内最具影响力的晋商文化旅游中心城市建功立业,再铸造辉煌。
平遥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00九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