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委高度重视“三治三零”创建工作,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审议通过全县“三治三零”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三治三零”创建工作。在对所有乡镇、街道进行全覆盖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平遥县提出了推进平遥县“三治三零”创建工作的“3456”指导意见。
“3”就是通过“三个正确”体现政治站位。正确认识重要意义。开展“三零”单位创建,是省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顺应形势发展和群众期盼,致力治晋兴晋的重大决策部署。正确把握二者关系。“三治”融合是手段,“三零”单位创建是目标,通过“三治”融合促进“三零”目标实现,通过“三零”目标创建倒逼“三治”融合。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对待创建工作。“四个亲自”抓好落实,做到思路清、责任明、盯得紧、抓得实。
“4”就是依靠“四个坚持”提升治理水平。平遥县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基。“三治三零”创建工作的推进主体是各级党组织,做好创建工作,关键在“两个作用”的发挥。通过采取创新基层组织设置、建强网格服务队伍、深化“五联共建”活动、集中开展整顿提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党建工作“10项措施”来引领“三治三零”创建。坚持从意识形态入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加强“四德”教育,重点通过思想引领教育、核心价值观培育、家风家教建设、精神文明创建、乡风文明建设、网络舆情引导行动等“10项行动”, 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群众接受新理念、顺应新时尚、适应新方式。坚持让人民群众参与。人民群众是“三零”单位创建的主体力量。不断探索让人民群众参与的渠道,通过让群众参与决策、治理、服务、监督、救助、矛调、防控、宣教、传承和评议等“10条途径”来实现共建共治目标。坚持靠畅通机制常治。把依法治理的理念和思维贯穿渗透到各项机制当中,不断建立完善党建服务保障、精神文明建设、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普法宣传、矛盾调解、治安防控、便民服务等“10项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运转。
“5”就是抓住“五个关键”持续纵深落实。抓队伍。做好创建工作,最关键的因素是人。根据工作需要,建立若干支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相匹配的队伍,做到每一件事、每一个环节的任务都有人去做、有人落实。抓排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安全事故、刑事治安案件隐患等的各类问题,做到隐患清、原因清、措施清,实现一村一策、一企一策、一案一策。抓处置。坚持控新治旧原则,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控新”上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在“治旧”上全力攻坚克难、综合施策。抓重点。按照条块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人群、重点物品、重点矛盾“五个重点”,全面消除各类隐患,确保安全不出事。抓打击。充分发挥打击的震慑作用,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对违法上访行为、违法生产经营者、违法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从严惩处,确保各类信访案件、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治安案件逐年下降。
“6”就是采取“六项措施”保障整体推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营造“‘三零’创建人人有责、创建‘三零’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建成效和工作典型,激励基层单位争先创优,不断提升“三治三零”创建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水平。明责驱动。落实主体责任、牵头责任和推进责任三大责任,为基层单位“三零”创建提供有力支撑,确保创建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典型带动。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推进全县创建工作有特色、上水平。每个乡镇选树培育2个以上有特色的村,街道选树培育1个有特色的社区。各行业牵头单位分别选树培育2-4个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带动整体创建。调度联动。平遥县创建办对重大问题及时进行开会调度,分析研究,制定措施,推进落实。31个推进单位和3个牵头单位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组织推动。“三治三零”创建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宏观指导全县创建工作。平遥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和平安建设考评范畴,开展专项督导和考评。专项行动。在开展公共安全集中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平安利剑”等“八大行动”的基础上,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和各创建主体单位针对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以专项行动的成效助力“三治三零”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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