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劝八款”摘自光绪三十年(1904)《冀氏宗谱》中《大羌城村邦明公支谱序》一文,冀氏东支股十二世孙冀焕文于清嘉庆三年(1798)仲秋上浣八日手著。冀焕文,安怀堂主人,生卒年不详。
“冀氏家训”十六条,摘自光绪三十年(1904)《冀氏宗谱》,作者为冀氏东支股十四世孙冀麟书。冀麟书,字启文,号古香,生于清同治三年(1864),卒年不详。晋赈议叙中书科中书加花翎盐运同銜加二级请三品,著有《冀氏宗谱》《汉口山陕西会馆志》(与人合作)。
十六项条款
一饬伦纪、二睦族党、三重宗祠、四修坟茔、五训子弟、六肃闺门、七遵律例、八急输将、九勤职业、十汰奢侈、十一禁酗酒、十二严斗殴、十三息争讼、十四戒赌博、十五禁无类、十六黜异端。
戒劝八款
第一款,敦孝弟以重人伦;第二款,笃宗族以昭雍睦;第三款,和宗族以息争讼;第四款,重耕织以足衣食;第五款,尚节俭以惜财用;第六款,隆学校以端士习;第七款,讲法律以儆愚顽;第八款,训子孙以禁非为。
冀有贵:
冀有贵先生系冀氏东支股十七世孙。历任县报编辑、记者,县广电中心副主任、总编兼电台、电视台台长,《平遥县志》总纂。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他一向做事认真,为人谦逊,对于冀氏祖传家训,他以身传教。现就其提供部分家训内容刊登本报,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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