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梦槐(1853-1938),字位三,咸丰三年(1853)农历二月出生于平遥县北三狼村一户贫寒农家。因其父宋绍武夜梦葳蕤大槐树以为吉,便给儿子取名宋梦槐。7岁入本村秀才宋学谦办的私塾读书。后宋学谦见其才华过人,便慷然相助,免费教学至17岁考取秀才。之后,宋梦槐在科读的同时,兼攻医著。光绪十九年(1893)应试中举,任职广东省,以通判署番禺县事,后入京为吏部司官,因给荣禄及妻室治病有方,得荣禄器重,力荐于慈禧太后。八国联军进犯北京时,任职于武卫军,获武卫军军饷和同僚的私财,计八万两白银。后在平遥城买七间七檩包厦厅等三处大宅院,且在北京、太原、平遥买铺面,开设颜料庄、银号、转运站等。在上西门街中段路北有“宋梦槐巷”
民国5年(1916)宋在平遥专营家业,兴办商行,并创办了金井火柴公司。民国13年(1924),宋等募捐资助励志中学。迄至抗战时,宋之保镖尹坦将造火柴截梗机献至延安,成为共产党领导下的延安工业局火柴厂的主要设备。民国27年(1938年),日军从祁县出发,兵分两路,重犯平遥,国民党高桂滋部的五一部队且战且退。日军血洗平遥城后,派员至宋公寓请其到商会。其时,在宋家大院地窖内藏有高桂滋部军官30余人,还有县长姜成有、公安局薛来公及左邻右舍妇女甚多,皆庇护于宋的保护伞下。宋安置妥当后才前往商会周旋。在日军面前,宋极力主张:街巷遍地尸横,血肉污城,应先清理街市、战场,然后再查户籍。借清理街市之机,使高桂滋部之军官和县长等以戎装改换便衣,抬着同胞战友的尸体,到荒郊僻野处下葬,趁机逃出,死里得生。事后,宋对宋敬斋(与宋同村同族,抗战初期,曾在抗日县政府工作)说:“我是中国人,没变成日本人。现中日对立,我可从中做好事。我有一个宗旨,什么事对平遥人有利,我就做什么事。”并且答应在可能的情况下,把枪支弹药转出去。
1938年11月,宋赍(ji)志而终,享年86岁。出殡时,众店铺及民众捐资3000多元,葬礼隆重。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及商号派人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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