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古城城市管理有了“统领”
平遥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成立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特别是古城景区旅游秩序,彻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执法多头管理、推诿扯皮等问题的发生,经8月28日召开的县委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组建平遥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于8月31日在党政大楼六楼会议室举行成立仪式。 新成立的平遥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设大队长1名,由王耀峰同志担任。该大队是县政府主管古城景区旅游市场秩序的管理机构,也是县公安局的内设机构,主要承担涉及古城管理的十项重点整治任务。与平遥县公安局旅游派出所实行“两块牌子、一体运转”的工作机制。内设机构按照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和实际服务区域,设立中队进行运转,人员配备由县公安局旅游派出所、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公安巡逻警察大队抽借或调配。 会上,县公安局局长陈瑞红要求全体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精神,确实提高认识,各级要加强领导,争创一流的执法水平;对破坏旅游环境秩序的典型案例和恶风陋习等一切不文明行为及时打击和曝光,树立世界平遥警察的良好形象。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乔金国,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陈瑞红,组织部副部长任锦旗,县编委办主任李洪涛等领导出席成立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