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文化中心|图片中心|资料下载|国际摄影大展|平遥中国年|平遥文学|古城报周刊|热点专题
   位置: 平遥文化网 >> 资料下载 >> 文联表格 >> 资料信息
频道统计
文联表格

下载地址

 下载地址1

资料简介

 
 
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集中展示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形成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社会风尚,现将2018年度“最美平遥人”评选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挖掘宣传我县最美人物,弘扬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汇聚发展力量,为建设“大美古城,小康平遥,国际旅游城市”提供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评选最美人物要服从服务于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体现中华传统美德,突出时代精神、行业特色、个人特点。
2.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评选要充分动员组织行业系统广大群众参与,通过评群众,群众评,选树出群众认可,事迹优秀,可亲、可敬、可学的身边典型。并对评选出的典型大力宣传,组织广大群众学习,真正让这些群众身边的最美人物感染人、影响人、带动人,引领各行各业乃至全县奋发进取的良好风气。
3.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评出的典型一定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标准把关一定要严,绝不降格以求,绝不凑数,宁缺毋滥。
三、评选项目及评选标准
2018年度“最美平遥人”评选活动共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类别,每个类别表彰获奖者2名,共表彰10名。
    1.评选“最美平遥人”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无违法犯罪等一票否决的情况,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凡在我县生活、工作、学习的中国公民,不论性别、民族均可参加此次评选,已获得各类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参加此次2018年度“最美平遥人”评选。
    2.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
助人为乐: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热心公益、文明友善、扶危济困、乐善好施、奉献社会,特别是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见义勇为:为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惜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安全。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惩恶扬善,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
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享有高度信誉,即使遇到重大困难,仍讲信誉、重品行,事迹感人,影响面大。
敬业奉献: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力尽责、无私奉献,成绩突出,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事迹感人,群众颂扬。
四、推荐方式
2018年度“最美平遥人”候选人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方式。一是组织推荐: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评选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在认真摸底的情况下进行推荐(各乡镇、街道办、各单位至少推荐2-3名,每个类别只推荐1名候选人)。二是群众推荐:广大群众可以以个人名义推荐身边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三是个人自荐: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进行自荐候选人参评。每个公民只能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
五、 评选程序
    1.组织发动(2018.7.20-2018.8.10)
  下发评选通知,通过县广电中心、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启动评选工作。
    2.推荐审核(2018.8.10-2018.9.30)
    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在广泛宣传的前提下,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汇总后,将候选人推荐表和汇总表(附后)各一份报送县文明办427室(推荐表和汇总表在[email protected]中下载,密码5623004)。其中,候选人需交2000字左右申报文字材料,近期二寸红底免冠彩照一张,生活、工作照各两张。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联系电话:0354-5623015,联系人:薄叶琼。同时,要附送推荐候选人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个人信用等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附送征求意见表。县委宣传部对推荐候选人参评资格进行初审后,评审组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认真推荐,确保推荐工作质量,提出10名候选人。
    3.公示宣传(2018.9.30-2018.11.30)
  公示期间,县委宣传部将对1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县级主要新闻媒体刊登,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并组织相关单位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形成正式候选人。组织媒体对好人事迹进行集中宣传,营造尊重好人、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4.表彰奖励(拟定于2018年12月)
  县委宣传部将候选人名单报送县委常委会,经县委常委审定后,最终确定10名“最美平遥人”,并给与一定的奖励。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2018年度“最美平遥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开展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把组织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入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过程,制定方案,明确专人,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把评选活动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要立足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组织,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影响大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道德模范可敬、可信、可亲、可学,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3.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最美平遥人”是一项崇高的荣誉,各乡(镇)、各街道办事处和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工作、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有关要求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2018年度“最美平遥人”,经得住群众的检验,经得住时间的考验,使评选表彰工作具有可信度和权威性。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宣传贯穿于评选表彰活动的始终,着力宣传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道德风尚。
 
附件1:2018年“最美平遥人”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2018年“最美平遥人”推荐汇总表   
 

   资料搜索:
    
| 关于本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留言中心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04-2017 平遥文化网 PYWH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平遥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
地址:平遥县西关大街181号环建巷1号    电话:0354-5626600   E-mail: [email protected]
平遥翰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计维护